近些年來,中共對中國家庭教會的迫害可謂觸目驚心,大量的十字架、教堂被強拆,許多牧師和傳道人都被抓捕、判刑。中共還利用媒體、網絡散佈很多謠言,攻擊、毀謗全能神和全能神教會,媒體和網絡成了中共打擊、迫害全能神教會的工具……事實上,中共執政六十多年來,中國家庭教會的發展,就是中共的謊言與屠殺「鑄就」的血淚史。
一、中共簽署的「信仰自由」條文是欺世盜名的謊言
中共雖然簽署了《聯合國憲章》與《世界人權宣言》等諸多國際人權公約,承認「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在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也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但事實上 ,中共政權自建政以來,對於宗教一直採取敵視與防範的態度,並加以控制與打壓。中共政府從1950年起,就將中國天主教會與羅馬教廷分離,由政府指定的「愛國教會」管理。凡是不在「愛國教會」管理下的宗教活動都被指控為「非法」,這些教會被稱為「地下教會」。同時中國政府成立了「三自教會」,以「自治、自養、自傳」為原則,名義上是讓基督徒加入「三自教會」,實質是接受中共「無神論」政黨的控制。
二、強扣罪名,大肆迫害宗教信仰。
自從中共執政以來,不僅無數西方傳教士被驅逐,甚至有的慘死在它的屠刀下,中國大陸大部分基督教、天主教教堂也被徹底查封、拆毀或強迫加入「三自教會」,很多家庭教會被強行取締,家庭聚會也被嚴令禁止,甚至連聖經都定為「邪教書籍」而被禁止印刷。不計其數的基督徒因接受國外的聖經而受到監禁和迫害,凡是各宗派家庭教會的牧師和傳道人被抓捕後都要判刑,甚至不少人被迫害致死。
2004年9月,北京著名家庭教會牧師蔡卓華,因自費印刷聖經被中共當局祕密逮捕,11月8日被北京法院裁定非法經營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款人民幣十五萬元,另沒收了當局起獲的逾二十萬冊聖經及人民幣八萬元。起初該案被中共定性為「建國以來最大宗的宗教滲透案」,後來卻改控以非法經營罪。
2011年7月,江蘇省宿遷市家庭教會的牧師施恩浩又被以「非法傳教」名義勞動教養兩年。當地的國安部門對他的妻子、孩子、家人甚至孫子都嚴密監控和威脅,不讓他們對媒體講話。剝奪他們用法律維權的權利,甚至威逼強迫施恩浩牧師從監獄裡寫出一個承認是自己主動放棄聘請律師的紙條,取消家屬與律師委託的協議。
2008年1月,維吾爾族的基督徒阿里木江,向他的一個美國基督徒好友談到當地「民宗局」正在調查他們所謂「非法傳教」的事。這談話竟然被中共政府祕密錄音,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祕密」兩項罪名,對阿里木江判處高達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中共不但大肆抓捕基督徒,還採用「非法建築」的名義對家庭教會進行打壓,不讓教會買房子,或以退租方式阻擾聚會。2006年的「蕭山教案」以「非法建築」為由強行拆除教堂。2009年,成都政府向租借給教會場所房東施壓,迫使秋雨之福教會租不到房子,在戶外連續聚會九個禮拜。2009年,在「臨汾教案」出現暴力執法,以非法佔用土地罪為由,判教會多名教牧人員入獄。2009年,北京守望教會被迫遷移到戶外在雪地聚會,2010年,支付了千萬元以購置教產,當局相關部門干預地產商,至今購置的地產未能順利兌現。
三、營造「宗教自由」假象,祕密殘害、屠殺基督徒
中共政府為了在國際社會維護其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假象,於2005年3月實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綜合性行政法規「宗教事務條例」,強調宗教工作法制化;2005年10月發表「中國的民主政治」白皮書,強調國家尊重並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保障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2005年12月首次設置國家宗教事務局官方網站,宣傳和展示中國宗教工作的概貌。並於2011年在美國四州舉辦「聖經展」等等欺世盜名的舉措,意在瞞天過海、欲蓋彌彰。
其實早在2004年5月,中共政府就向各省黨委和宣傳教育部門下發祕密文件,除了要求加強「馬克思主義無神論」的宣傳教育工作外,並展開廣泛的、多層次、多方位的落實「無神論」行動,打著打擊「封建迷信」的幌子來打擊宗教信仰。各地中、小學生被要求簽下「反邪教」誓言,主要新聞媒體和網站要開闢「無神論」專欄,高等院校及社科院要推行「無神論」教育。2009年至2012年間,陝西省多所小學的老師在上課時問小學生:「你們家裡有沒有信神的人?如果有就舉手!」「誰說了學校有獎勵!」 並鼓勵學生若發現家長信神就給老師檢舉揭發。
中共政府的這些祕密舉動顯然都與其「允許宗教自由」的說法相矛盾,外表上說得冠冕堂皇,暗地裡從未停止對基督教的迫害,尤其對待全能神教會打壓、迫害的手段更加惡毒、殘酷。
中共為了鎮壓、取締中國地下家庭教會,給中國家庭教會定了很多莫須有的罪名予以打擊,其中給全能神教會定了一項罪名叫「顛覆國家政權」罪,以此來打擊、鎮壓全能神教會。1991年,道成肉身的全能神顯現作工在中國大陸,在恩典時代主耶穌救贖工作的基礎上,作了聖經預言的「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的工作,向人類打開了神六千年經營計劃的所有奧祕,發表了潔淨、拯救人類的一切真理。因著末世全能神的顯現作工,宗教界各宗各派有許多真心信主的人,終於聽見了神的聲音,看見了主耶穌二次重返肉身已經回來了,作了神末世審判的工作,他們從神的作工說話中都印證了全能神就是主耶穌的再來,因此都接受了全能神的末世作工。全能神在中國開展工作這20多年期間,神的國度福音早已達到家喻戶曉,已有數百萬人跟隨了全能神,中共極其害怕神發表的真理,害怕神揭示其一貫打擊正義扶持邪惡、仇恨真理仇恨神的惡魔實質被大白天下,使民眾覺醒對中共欺世盜名、愚弄人民有分辨有認識,從而棄絕中共背叛中共歸向神,中共為了保住江山不倒,繼續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為此,中共多次召開緊急會議密謀取締全能神教會,他們制定、發布了許多祕密文件,並以「危害社會穩定」「顛覆國家政權」等莫須有的罪名對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進行全國性的大抓捕。他們利用廣播、電視、媒體網絡進行反面宣傳;差派特務明查暗訪;責令鄰居監督,利用「三自」監視控制,隨意入戶搜查、祕密抓捕基督徒,並採取嚴刑逼供、關押勞教、祕密暗殺等殘酷的手段,致使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在精神及肉體上受到嚴重的折磨與摧殘。
2012年12月7日,河南省新密市劉琪(男,24歲)傳福音時被中共警方抓捕,期間被酷刑折磨,
2015年12月刑滿釋放時,劉琪已被折磨得精神失常,神志不清、胡言亂語。
2012年12月23日,河南省滎陽市馬坤(女,44歲),被中共警察抓捕後毆打致殘,右腿比左腿長一點,走路時右腿不能打彎,頭總是往左邊斜。
2013年元月4日。河南省平輿縣清河區基督徒姜桂枝(女,46歲)在河南省新密市被抓捕入獄後遭酷刑逼供,2月12日凌晨姜桂枝被警察折磨致死;
2014年7月15日,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索鎮鎮基督徒高翠芹(女,53歲)被抓捕,兩天後被中共警察用電棍活活電死。死後的高翠芹小腿部位紫青,左肋部有大片青紫色傷痕,臉部發青,頭向一邊歪著,怎麼也正不過來……
根據全能神教會近年對受迫害基督徒案例的初步統計情況來看,僅2011年至2013年短短兩年間,中國大陸被中共政府抓捕、刑拘的基督徒就多達380,380人,其中43,640人被私設公堂遭受各種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有據可查的就有十餘人;111,740人被扣上各種罪名遭到肆意罰款或勒索,罰款金額累計約達243,613,000餘元;35,330人被抄家,至少10億元人民幣(包括教會奉獻款和私人財產)在抄家過程中被中共公安機關及其下屬單位強行沒收或被惡警中飽私囊。中共政府對全能神教會的迫害令人髮指,已達到史無前例、神人共憤的地步。
2016年,美國一份調查報告顯示:2016年中共政府對中國基督徒的迫害事件762件,比2015年上升20.2%;迫害人數大於48,100人,比2015年增加147.6%,拘捕人數大於3,526人,比2015年增加11.0%;判刑人數303人,比2015年增加30.6%;虐待事件(打罵、酷刑、心理或身體摧殘)278件,比2015年上升42.6%;虐待人數785人,比2015年增加69.5%
四、追根溯源,「中共惡魔」就是邪靈投胎、惡魔轉世。
回顧中共政府統治中國六十多年來,從未停止對中國宗教信仰鎮壓和迫害。中國的基督教是在謊言與屠殺的恐怖環境中成長起來的,中國的基督徒更是在血雨腥風中掙扎著走過來的。中共政府為什麼竭力迫害宗教信仰?為什麼如此仇恨基督徒呢?只有一個原因,它就是想把整個中國建成「無神區」,以確保自己的江山千秋萬代、永不褪色!就是為了讓人把它當神來對待,使人永遠受它的奴役和控制。啟示錄十二章九節說:「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中國的魔王就是啟示錄裡「古蛇」的化身,它喝了無數基督徒的鮮血,最後變成了大紅龍。正如神的話說:「大紅龍的表現是:抵擋我,不明白、理解我話的意義,經常逼迫我,想用計謀來打岔我的經營。……所說的大紅龍並不是一條大紅龍,而是與我相對的邪靈,『大紅龍』是它的代名詞……」可見它就是邪靈投胎、惡魔轉世,所以它仇恨真理,一直打岔攪擾、甚至拆毀神的工作,竭力迫害基督徒。只要是信神的,只要是傳揚神的名神的作工,最後都被冠以「反黨反政府」的罪名遭到不同程度的鎮壓和迫害。可以說,中共執政以來,中共用「謊言與屠殺」鑄就了中國家庭教會的血淚史。中共政府給整個中國人民帶來的災難是刻骨銘心的!
當你看清了「中共政黨」迫害宗教信仰的真相,還能被它的假象蒙蔽嗎?當你看清中共迫害基督徒及給神作工造謠栽贓的事實真相,還能相信中共政府造的那些謠言嗎?如今全能神作的末世工作在中國大陸已經結束,國度福音通過網絡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向各國各方擴展開來,神的話語正在向整個世界傳播,神在尋找它迷失的羊,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
筆者:軼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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